2023年荊門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方法、流程、條件指南
2023年荊門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方法、流程、條件指南如下,荊門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需要申報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創新型中小企業應符合《細則》中“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要求。按標準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三)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四)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等相關要求見附件1,申請企業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欄目中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
企業申報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截止。企業在培育平臺申報后,各地經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符合評價標準的中小企業,區經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填寫本區《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推薦表》(見附件3),于11月14日前推薦至市經信局,市經信局進行復核,公示后,報省經信廳備案,由省經信廳統一公告。
1.申請創新型中小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審核工作將嚴格按照《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堅持公平公正。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資料即可。
2.創新型中小企業有關評價標準以《細則》為準,相關概念需以《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為準。
3.評價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應在有效期內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將取消復核資格。
各地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深入摸排轄區內的中小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和標準解讀,廣泛發動本地高新技術企業和獲得過省級以上科技獎勵、擁有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報盡報”,不斷壯大充實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基礎。
各地要統籌工業企業小進規、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等工作與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工作,一體推進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引導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深入開展“科技成果賦智”“質量品牌標準賦值”“數字化賦能”、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創新創業大賽、專精特新企業技術難題征集等工作,孵化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各地要圍繞本區中小企業發展特征,對標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要求,集聚資源服務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梯次發展,不斷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加快構建完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高質量、便捷化的申報咨詢服務,做好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的線上審核,指導企業規范申報,逐步完善覆蓋企業全周期全流程的專精特新服務體系。
